来源:中国卡车网
电车资源获悉,9月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2024年支持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200辆,新增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700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2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