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2028年7月3日之前,对氢燃料电池重卡予以运营补贴,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1.0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上述三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分别为2万元、4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