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6.57亿元,为预算的102.3%,比2016年同口径(下同)增长7.4%。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10138.85亿元(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以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总量为182705.42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7.7%。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75.39亿元,支出总量为206505.4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23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19.03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7.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5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83.35亿元,收入总量为82752.3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76.99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5.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75.39亿元,支出总量为98252.3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7年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60.7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方面,剩余439.3亿元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666.05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665.6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447.54亿元,增长7.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65218.1亿元。加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8505.5亿元,收入总量为165171.14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71.14亿元,增长7.7%。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61462.49亿元,增长34.8%。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60700.22亿元,增长32.7%。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824.77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6.4%。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669.19亿元,完成预算的91.6%,增长9.2%。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57637.72亿元,增长3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0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58016.62亿元,增长3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51779.63亿元。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78.69亿元,下降1.2%。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0.93亿元,下降6.7%。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4.27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1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1.71亿元,完成预算的86.3%,下降30.9%。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334.42亿元,增长13.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44.59亿元,增长2.1%。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380.16亿元,为预算的106.9%,增长10.5%。其中,保险费收入39563.6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2264.49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95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增长12.3%。当年收支结余6428.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2037.47亿元。
(五)2017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着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实施情况,落实并不断完善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启动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有关税收政策试点。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继续实施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等。取消、停征或免征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3项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7项收费标准;取消、停征或减免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5项政府性基金,降低2项征收标准;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创建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一张网”制度,并建立了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中央基建投资支出结构,集中用于重大水利工程、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公司和33家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完成组建。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进土地整治。支持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示范。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强对公共科技活动的支持。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将新材料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范围。实施调整后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30个城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行。
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比2016年增长30.3%。在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推开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中央财政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全年实现1289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国约1.43亿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资助。落实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了3000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了实行60多年的药品加成政策。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出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了约5.5%。整合设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惠及全国7797万困难群众。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国860万优抚对象。大幅提高灾害应急救助等4项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09万套。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标准提高至约1.4万元。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49863家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1257个体育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城乡公共文化体育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
支持生态环保建设。落实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支持地方落实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全国享受重点补助的县域达819个。开展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支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完善增值税制度。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10个省份。出台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配合加快税收立法工作。完善财政体制。分领域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总体方案,起草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方案。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印发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等文件,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组织核查部分市县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公开曝光处理结果。继续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督促指导地方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强化财政监督。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央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监督检查,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490多亿元,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2017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是过去五年财政改革发展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国家财政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实现新提升,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一是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二是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三是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四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五是坚持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明显,部分基层财政运行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亟待破解;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一些地方、部门和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花钱不问效,资金闲置浪费问题严重;财税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有的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快,有的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需要下更大功夫;一些地方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2018年,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财政增收也存在一些压力和挑战。财政支出方面。各级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增支出需求很大。综合判断,2018年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向好态势与财政支出快速增长并存,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
(二)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着力支持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严格贯彻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立足于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基本特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六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2018年财政政策。
2018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要聚力增效。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优化纳税服务。预计全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加上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种收费,将减轻税费负担1万亿元以上。
2018年主要收支政策: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在现行标准下,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多渠道筹措资金,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支持制造业优化升级。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建设,促进工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促进新动能成长壮大。实施“互联网+服务升级”行动,支持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新增长点。
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继续推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和治理特困企业工作。
3.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支持组建国家实验室和建设一流科研院所。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促进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奖励。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启动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更好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同时,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各方面的投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5.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增加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重点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民生政策托底保障财力补助等。推动省级财政进一步下沉财力。
支持加快实施三大战略。落实相关规划要求。支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
6.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5元。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支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580万套。继续支持各地优先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支持平安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维护公共安全。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强军梦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支持武警部队调整改革。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相关资金保障。
中央基建投资安排5376亿元,优化存量结构,减少小、散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57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5.2%。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13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3亿元,收入总量为87810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10亿元,增长8.5%。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2017年持平。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536.05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156908.35亿元。
(1)中央本级支出32466亿元,增长8.1%。
(2)对地方转移支付62207亿元,增长9%,增幅为2013年以来最高。
(3)对地方税收返还8137亿元。
(4)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7820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70344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40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68564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864亿元,扣除上年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3%。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与2017年持平,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23789.22亿元。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177亿元,增长6.1%。加上调入资金2853亿元,收入总量为18603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830亿元,扣除上年地方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6%。赤字23800亿元,与2017年持平。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863.04亿元,增长0.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5.5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248.6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247.17亿元,增长1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262.71亿元,增长20.5%,主要是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彩票公益金等安排支出增加较多;对地方转移支付984.46亿元,下降0.1%。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60301.81亿元,增长4.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661.7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984.4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350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为74786.2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74786.27亿元,增长28.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6932.08亿元,增长29.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86185.08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64164.85亿元,增长4.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5.59亿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3500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总量为78050.4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78048.98亿元,增长28.5%。
(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6.82亿元,增长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3.59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490.41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8.87亿元,增长16.4%。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460.84亿元,增长9.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0.84亿元,下降0.6%。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4.71亿元,下降3.2%。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37.66亿元,增长7.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3.59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951.25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73.58亿元,增长12.9%。
(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092.99亿元,增长23%。其中,保险费收入48507.4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6984.08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542.32亿元,增长31.8%。本年收支结余3550.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6990.28亿元。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预算法。
(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五)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