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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8-04-03 14:40:34    浏览量:1788次    

                                  2017年3月政策信息跟踪 

编制: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 

各位乘联会朋友: 
     《月度政策跟踪》是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各位同仁的共同 的劳动成果。虽然目前仍存在政策研究的超前度差、深度不足等问题。但我们希望首先给大家一个较完整的乘用车行业政策变化的全景图,而且希望成为一个半成品的资源,让大家在此基础上升华,更好的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协同发展。 

     希望有志之士加入政策研究的阵营,共同提高!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改善建议! 

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 

声明: 
     各项政策文件均选自官方网站或公开媒体,仅供参考。相关评论均属点评人个人观点,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力争做的更好。 


                                             目 录

【政策综述】
1、近期政策环境变化回顾
2、未来政策预期及努力方向
【宏观经济】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7至2018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发布
【行业管理】
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
关于《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关于公布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通知(第六十六批)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产品管理】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05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公布第60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4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45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购置政策】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保有使用】
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地方政策】
【政策动态】
【乘联会工作】
一、 常规工作
1、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政策分析
2、2018年2月汽车市场分析报告
二、 专项资料
1、乘联会汽车召回数据库(20180330)
2、乘联会综合数据库-18-3-30
3、二手车市场分析数据汇总-20180307
4、全球汽车销量数据库(20180328)
5、上海上牌数量数据汇总-20180309
三、 新能源车相关基础资料
1、工信部油耗数据库-乘联会政策室-2018328
2、18年1-2月新能源车碳酸锂需求1611吨、钴需求196吨
3、18年1-2月新能源积分占比达5%
4、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数据库1-16批
四、 专项分析
1.2018年2月汽车市场分析报告0223
2.16-17年企业油耗负积分抵偿推动新能源车加速发展
3.2016年乘用车油耗与新能源积分核算的积分富裕
4.2018年2月汽车市场分析报告0324
5.美中贸易战对中国汽车行业影响主要在零部件
6.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应发挥电池企业潜力
7.18年第1批新能源车免购置税目录分析
8.18年第1批新能源车目录分析

【政策综述】

1、近期政策环境变化回顾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2 %(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 较2017年12月份加快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57%。分行业看,1-2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7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4.9%。分产品看,1-2月份,596种产品中有384种产品同比增长。汽车441.8万辆,下降5.0%。其中新能源汽车8.9万辆,同比增长178.1%;轿车178.8万辆,下降5.8%。其中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158.0万辆,同比下降1.6%。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0.6万辆和171.8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6.6%和38.9%,同比分别下降20.8%和11.1%。1-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39.4万辆和452.7万辆,产量同比下降2.8%,销量同比增长1.7%。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39230辆和34420辆,同比分别增长119.1%和95.2%。1-2月,新能源汽车生产81855辆,销售74667辆,同比分别增长225.5%和200%。

      2018年2月下旬至2018年3月下旬,与汽车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有:(1)2018年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中与汽车工业相关的内容有:在“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中提出,推动汽车、船舶、航空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加快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施《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在“发展智能制造”中提出,加快智能制造在《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和传统行业的普及应用;在“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中提出,推动航空、汽车、信息等行业加快完善和提升适合本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体系升级带动质量升级。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2)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3月2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涉及与汽车行业相关的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中涉及的内容。提出,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大工程,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提高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二是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提出,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四是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提出,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继续淘汰老旧车。五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出,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六是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巩固外贸稳中向好势头。提出,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

      2018年2月下旬至2018年3月下旬,新出台的国家汽车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018年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公告发布《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本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部、省(地市)级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建设,以及各级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对接。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的总体架构、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以及各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汽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2)2018年3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的公告”。2016年度中国境内124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49.47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0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4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74.8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2.9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8.95万分。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关注附件中与本企业有关的达标企业和不达标企业积分核算情况。

2、未来政策预期及努力方向

      2018年3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个方面57项重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建立抓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抓紧制定推进重点工作的方案和台账,做到每项任务有措施、有进度安排、有责任人,对市场和群众期盼的重点措施要抓紧出台实施,强化督查,确保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新一届国务院工作良好开局。汽车行业期待汽车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主要有: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继续淘汰老旧车;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等。

      2018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与汽车行业相关的立法项目有:车辆购置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起草)。预计这两项法规将在今年内出台。

      另外,在今年两会上,汽车行业代表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有: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出的《发展“液态阳光经济”推进甲醇汽车市场化》提案和《关于净化网约车行业发展空间的建议》;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提出的《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绿色出行》提案;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提出的《关于完善新能源相关法规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广汽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曾庆洪提出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和《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推进合法道路测试的建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朱华荣提出的《关于快速提升中国汽车品牌形象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统筹管理及加快相关法规标准建立的建议》等。两会后,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对上述提案、建议予以回复。汽车行业期待相关政策出台。

【宏观经济】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权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7至2018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新华社受发布
                                                 
【行业管理】

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第28号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18年第1批,见附件1)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见附件2),废止的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关于公布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通知(第六十六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第66号公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查通过,获得批准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英文:World Ma

关于公布第60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60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公告
公告2018年第23号
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第60批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公布。

交通运输部
2018年2月9日

关于公布第4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4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2018第31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有关要求,第4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第45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45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2018第30号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规定,第45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公布。
  
【购置政策】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8〕1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与本通知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三、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四、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五、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整。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品的要求。

  六、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七、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调整节能清单以及暂停列入节能清单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6日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8〕1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保局: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印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保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环保清单的范围。与本通知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环保清单的范围。

  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四、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

    五、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在本期环保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环保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六、环保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调整环保清单以及暂停列入环保清单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保有使用】

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的公告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政策动态】

附件:2018年2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附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附件: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附件: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附件: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
附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附件:汽车行业代表委员关注新能源汽车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附件:关于2019年度交通运输标准(定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附件: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附件:国家标准委印发《2018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发展的实施意见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
附件:关于开通厢式运输车整改系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