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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要闻回顾·行业政策-20180806
发布时间:2018-07-31 15:51:28    浏览量:1819次    

2018730日至85日)

l        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l        工信部、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的公告

l        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310)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8批)

l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工作的通知

l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80731日 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731日,财政部网站公布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通知》规定,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二是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二是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二是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三是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四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工信部、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的公告

2018730日 来源:工信部 税务总局

730日,工信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共有343款新能源汽车入选。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61款,纯电动客车105款,纯电动货车6款,纯电动专用车143款占到总车型量的独占42.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1款,燃料电车客车2款,燃料电池专用车1款。

 

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310)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8批)

201882日 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0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8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0批)(附件过大,请自行下载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85/n3057592/c6288435/content.html

链接: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8批)车型主要参数(请自行查看http://123.127.164.29:18082/CVT/Jsp/zjgl/nerds/201808.html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工作的通知

20180730日 来源:工信部装备中心

73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印发关于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承担《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组织申报、宣贯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现就《目录》(第二十批)的申报工作有关安排情况印发通知。

一、企业材料申报: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不变,请于201887日前完成递交。

二、车型申报:企业登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车型申报。201811日前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企业,请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201811日前仅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企业,请使用原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要求2018815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工作。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201883日 来源: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现予公布。另有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