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6月9日)
l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23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公告 l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l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的公示 l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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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23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公告 2019年6月3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
6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第23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交办运〔2017〕16号)的要求,第23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及相关技术规范的系统平台、车载终端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现予以公布。
列入附件1《第23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的共有39家平台;列入附件2《第23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及规范的车载终端》的共有17家企业的车载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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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6月4日 来源:发改委、交通运输部 |
6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服务体系、完善系统配套、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共六个方面。
《方案》的实施,以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经济出行需求为导向,创新ETC 发展模式,强化ETC 应用与服务,提升ETC 使用率,加快推进多种电子收费方式融合协同发展,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目标是:到2019 年12 月底,全国ETC 用户数量突破1.8 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 全覆盖, ETC 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显著提升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水平。到2025 年,全国ETC 用户数量进一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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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的公示 2019年6月6日 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司 |
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公布“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的公示”。
公示称,按照《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14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列入附件《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的车型总共有516款,包括:
一、节能型汽车车型共72款。其中,乘用车车型7款,轻型商用车(汽、柴油轻型商用车)车型2款,重型商用车车型63款(包括天然气重型商用车车型40款,汽、柴油重型商用车货车车型22款,汽、柴油重型商用车客车车型1款);
二、新能源汽车车型共444款。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18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405款,(三)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14款,(四)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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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2019年6月6日 来源: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 号),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二十七项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多数政策措施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主要是:
一、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包括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稳步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性能、着力推动绿色智能家电研发和产业化、不断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积极推进5G 手机商业应用、深入开展智慧家居跨行业应用试点等共八项具体政策措施;
二、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包括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着力培育汽车特色消费市场、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等共七项具体政策措施;
三、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包括全面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政策、大力提升二手车便利交易水平、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健全产品基层营销网络、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共六项具体政策措施;
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包括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切实加强回收拆解企业管理、积极化解拆解企业经营压力、加快建立废旧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废旧产品资源利用水平等共六项具体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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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6月06日) 2019年6月6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9年6月5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89家企业2003个车型(4058个信息公开编号)3837394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53个车型、213574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72家、1636个车型、3476916辆,国外生产企业17家、367个车型、360478辆;轻型汽油车企业89家、1888个车型、3726835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28家、115个车型、110559辆。公开车型均为国六b(除6款车型为国六a外)。
重型车:共有45家整车生产企业的655个车型218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96个车型、9辆车。17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299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280款,重型燃气机19款),其中58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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