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7月7日)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告 l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双积分”交易与负积分抵偿工作的通知 l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公示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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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告 2019年7月2日 来源:工信部 |
7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4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8年度中国境内14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313.91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56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8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992.99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295.1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403.53万分。
其中,112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219.61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38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74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979.52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262.2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393.74万分。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94.30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26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3.4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32.91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79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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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双积分”交易与负积分抵偿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2日 来源:工信部 |
7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双积分”交易与负积分抵偿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2019年6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9年 第24号)公布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的规定,自即日起,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积分管理平台”)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分管理平台地址 http://cafcnev.miit-eidc.org.cn
二、积分管理平台登录
(一)已开通积分管理平台交易功能的企业,请使用交易账号登录平台,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二)尚未开通积分管理平台交易功能的企业,请在平台首页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经装备中心审查通过后获取交易账号和密码。 未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暂不开通交易平台账号。
三、积分交易相关要求
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1日。有关企业应按照《积分办法》的要求,结合《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平台使用协议》(附件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平台使用规范指引》(以下简称《使用规范指引》,附件2),通过积分管理平台开展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等工作。 2018年度产生了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的企业,应当在8月31日前通过积分管理平台提交负积分抵偿报告(要求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交易备案协议(要求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发生交易的企业可不提交),同时将纸质原件邮寄至装备中心。
四、积分交易审核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根据《使用规范指引》,对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装备工业司。企业可通过积分交易平台实时查询交易状态及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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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公示 2019年7月4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
7月4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发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公示)》的车型共有1404款。其中,客车车型117款,货车车型128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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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7月5日) 2019年7月5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9年7月4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102家企业2305个车型(5143个信息公开编号)4990886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40个车型、252509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84家、1929个车型、4581454辆,国外生产企业18家、376个车型、409432辆;轻型汽油车企业101家、2174个车型、4842862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30家、131个车型、148024辆。公开车型均为国六b(除12款车型为国六a外)。
重型车:共有74家整车生产企业的1369个车型683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269个车型、193车。21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328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304款,重型燃气机24款),其中59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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