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11月10日)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的公告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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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2019年11月4日 来源:发改委 |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消息。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9年11月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均提高10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我们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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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19年11月6日 来源:发改委 |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以第29号令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第29号令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大类,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目录》鼓励类第十六项为汽车相关,包括鼓励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载充电机、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车用内燃机研发能力建设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目录》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指出,鼓励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同时提到,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装备;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技术装备;残余价值评估技术装备;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正极、负极、隔膜、 电解液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
此外,《目录》鼓励类第二十四项为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包括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国省干线改造升级、公路智能运输、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开发与建设,以及高速公路车辆应急疏散通道建设等。
在限制类第十一项机械类中提出,限制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和普通厢式车等普通运输类专用汽车和普通运输类挂车企业项目;三轮汽车和低速电动车;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以及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 92 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 轮式拖拉机。
在淘汰类落后产品石化化工中提出,淘汰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汽车、玩具等,包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上一版《目录》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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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的公告 2019年11月7日 来源:工信部、税务总局 |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的车型共418款。其中:一、节能汽车车型74款。包括乘用车车型2款、重型商用车车型款(天然气重型商用车车型29款、汽柴油重型货车车型33款、汽柴油客车车型10款);二、新能源汽车车型344款。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24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29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6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2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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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11月8日) 2019年11月8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9年11月07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157家企业3779个车型(8873个信息公开编号)11600849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132个车型、417105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139家、3310个车型、10894215辆,国外生产企业18家、469个车型、706634辆;轻型汽油车企业155家、3461个车型、11232019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35家、164个车型、336188辆,轻型柴油车企业7家、95个车型、30330辆,轻型燃气车企业4家、59个车型、2312辆。
重型车:共有242家整车生产企业的5036个车型29125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154个车型、5055辆车。26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437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372款,重型燃气机65款),其中62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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