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
今天是:    
【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00310
发布时间:2020-03-10 17:07:02    浏览量:7984次    


(202032-38)

l  聚焦精准实施 紧盯关键环节 统筹推进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l  关于发布《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磁通量索力检测仪》等3项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l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9批)》的公告

l  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200306日)

 

聚焦精准实施 紧盯关键环节 统筹推进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202034日  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

3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新闻发布《聚焦精准实施 紧盯关键环节 统筹推进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统一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要求,装备工业一司坚决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建立四项机制、紧盯关键环节、优化行业管理,推动汽车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复工复产。

 

一、迅速开展行动、建立四项机制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专人联系机制。梳理全国重点企业名单,安排专人对接联系,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及供应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物流运输通行、零部件供应商复工等急切问题。二是建立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机制。针对汽车企业需协调问题清单,建立了包括25个地区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群,及时推动解决企业疫情防控和供应链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三是建立复工复产监测机制。组织行业协会采集企业开工率、复岗率数据,线上动态监测生产数据,全面精准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四是建立行业专家咨询研判机制。组织汽车行业机构及专家开展疫情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问题研判和对策研究。针对汽车产业复工复产和促消费稳增长,分类组织多次视频会议。

 

二、紧盯关键环节、为企业纾困解难

装备工业一司积极帮助协调重点企业跨省协调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物流运输通行和复工复产问题,累计推动25个地区600多家企业实现复工。国内某大型汽车企业提出14个省市、400多家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复工协调需求,装备工业一司即依托专人联系和地方协调机制迅速开展工作,截至32日,除湖北地区外,其余13个省市企业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部实现复工。受疫情影响,我国北方某冬季试验场一直处于停业状态,25家汽车企业的多款车型无法进行高寒试验,如时间拖延天气转暖试验将无法开展,企业只能等待明年条件具备时再来试验或者花重金到国外试验,收到企业求援信息后,装备工业一司迅速行动,协调地方政府允许试验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开工,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三、创新工作方法、优化行业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装备工业一司制定应急预案,灵活开展公告管理等各项行业管理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全程指导、快速审评,加紧审批苏州金龙等企业的负压救护车产品公告。指导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通网络在线服务窗口,优化审核方式,启用外部专家远程审查系统,及时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开展评审,确保企业产品准入审查、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

 

截至3324时,16家重点整车集团主要生产基地开工率已达84.1%,员工复岗率达到66.5%,除重点疫区外,汽车行业企业基本实现复工复产。全国11家负压救护车重点企业已组织生产负压救护车1847辆,运抵湖北690辆,全部投入抗击疫情一线使用。 

 

关于发布《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磁通量索力检测仪》等3项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202034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34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磁通量索力检测仪》等3项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公告称,《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磁通量索力检测仪》等3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2020年第1批,见附件1),以及《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2)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和规程均为推荐性标准。

 

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如下(均自202041日起实施):

 

1、《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JT/T 12842020)》标准规定了低平板半挂车的通用技术要求、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特殊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随车文件和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低平板半挂车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 12852020)》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分类,基本要求、一般要求、特殊要求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N类车辆,O类半挂车,半挂牵引车与半挂车组成的半挂汽车列车等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用途为爆炸品现场制造的移动式爆炸品制造单元。

 

3、《空陆联运集装货物转运操作规范(JT/T 12862020)》标准规定了空陆联运集装货物转运的一般要求、道路运输承运人卡车运营人基本条件、航空集装器与卡车的匹配、卡车装载管理、航空转陆路操作、陆路转航空操作、信息提供和应急处置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装货物的空陆联运。

 

4、《乘用车集装箱运输技术要求(JT/T 12872020)》标准规定了乘用车集装箱运输的装/卸载场地、人员及着装、运输装备、装载、运输过程、卸载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ISO通用集装箱、乘用车运输专用集装箱、集装箱与乘用车运输架组合的乘用车多式联运。

 

5、《冷藏集装箱多式联运技术要求(JT/T 12882020)》标准规定了冷藏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设施设备要求、联运作业要求、联运信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冷藏集装箱的多式联运。

 

6、《道路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JT/T 12892020)》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教学课程(课件)的内容、质量、播放控制、界面设计要求,以及教学平台功能、技术性能和运营服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教学平台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以及指导第三方教学平台教学课程设计和课件制作。企业自用教学平台的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及其课件制作可参照使用。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第1号修改单:1、在JT/T 325-2018《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中 “5等级划分”表2中乘用车序列增加“普通级”。2、在“8.3乘用车等级评定必要条件”的表6中增加“普通级”及相关评定条件。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9批)》的公告

202036日  来源:工信部

3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9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9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3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9批)》第一部分新产品中,列入79家汽车生产企业的车型;209家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的车型;1家超限车生产企业的车型。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29批)》第四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3批)中列入:

 

一、新发布车型。包括:(1)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车型。有61家生产企业的车型列入;(2)符合《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车型。有2家生产企业的车型列入;(3)其他新能源车型。有15家生产企业的车型列入。

 

二、变更扩展车型。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车型。有8家生产企业的车型列入。

 

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200306日)

202036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20305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219家企业5397个车型(15566个信息公开编号)17218049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130个车型、137722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195家、4798个车型、16268373辆,国外生产企业24家、599个车型、949676辆;轻型汽油车企业213家、4864个车型、16644490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41家、209个车型、502343辆,轻型柴油车企业15家、209个车型、60229辆,轻型燃气车企业8家、114个车型、10740辆。

 

重型车:共有359家整车生产企业的8139个车型101036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174个车型、5493辆车。29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497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417款,重型燃气机80款),其中67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