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3月21日)
l 关于公布第3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l 关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情况及2016-2018年度申诉车辆复审情况的公示 l 关于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l 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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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3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2021年3月15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
3月15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布第3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第3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发布。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0批)》的达标车型共1716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92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3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215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121款;挂车达标车型28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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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情况及2016-2018年度申诉车辆复审情况的公示 2021年3月15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
3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关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情况及2016-2018年度申诉车辆复审情况的公示》。
公示称,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以及2016-2018年度申诉车辆复审工作。
现将审核及复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一司。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附件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复审车辆信息表》总计,核定推广数1辆,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34万元,核定补助资金33.6万元。
附件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复审车辆信息表》总计,核定推广数757辆,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13451万元,核定补助资金13451.274万元。
附件3《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复审车辆信息表》总计,核定推广数5057辆,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74320万元,核定补助资金74318.9860万元。
附件4《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总计,核定推广数417530辆,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1402947万元,核定补助资金1402945.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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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2021年3月16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通告称,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关生产企业克服困难,积极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活动有序开展,维护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现将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安全召回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汽车产业及缺陷产品投诉情况
2020年,我国汽车总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比上年分别下降2.0%和1.9%,但汽车制造业利润总额增长4.0%。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2.8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8%,比上年增长29.2%,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汽车类投诉(含零部件)比上年增长1.6%,质量和安全问题占汽车投诉总量的25.5%。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37377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28.5%)、车身(占19.5%)、传动系(占19.4%)、电气设备(占14.1%)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117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49.4%。
二、汽车召回
2020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召回次数比上年减少10.8%,召回数量增加3.9%。新能源汽车召回45次,涉及车辆35.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5.3%,其中因三电系统缺陷召回11.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1.3%。
从涉及总成看,发动机、制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0.6%。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58次,涉及车辆440.4万辆;因制动系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106.8万辆;因电气设备缺陷召回38次,涉及车辆41.9万辆;因气囊和安全带缺陷召回24次,涉及车辆32.6万辆。
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37次,涉及车辆420.8万辆;设计原因召回62次,涉及车辆257.4万辆。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21次,涉及车辆81.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12.1%,达到历史较高水平,应当引起生产企业关注。因不合理危险问题引发的召回共178次,涉及车辆596.5万辆,仍是引发召回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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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的通知 2021年3月17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的通知”。
通知称,为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步伐,现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联科〔2017〕332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工信部联科〔2020〕61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构建方法、标准体系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共四部分。该标准主要针对智能交通通用规范、核心技术及关键应用,构建包括智能交通基础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指导车联网产业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功能应用的引领作用,与《建设指南》其他部分共同形成统一、协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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