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10月16日)
l 关于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0-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l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的公告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7批)公示 l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3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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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0-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2022年10月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
10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布《关于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0-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公示称,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和2020-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测算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一司。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详情见附件:
1、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 2、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 3、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 4、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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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的公告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2批)》第一部分新产品的企业有:汽车生产企业共98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共286家、超限车生产企业7家、低速汽车生产企业2家。第二部分变更扩展产品:一、参数变更:汽车生产企业有233家;二、参数扩展:汽车生产企业有466家;第三部分暂停、恢复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特别公示的企业有: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产品经整改已符合《公告》管理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恢复生产销售的企业有: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车型。
列入附件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的车型包括:一、新发布车型:(一)符合《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车型共164款;(二)其它新能源车型74款。二、变更扩展车型:(一)符合《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车型共132款;(二)其他新能源车型共17款。
列入附件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三批)》的车型共212款。包括:一、节能型汽车车型6款。其中:乘用车车型3款;重型商用车(天然气重型商用车)3款。二、新能源汽车车型206款。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13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15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4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34款。三、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
列入附件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的车型共298款。其中:一、纯电动汽车车型242款。包括:乘用车车型66款,客车车型33款,货车车型43款,专用车车型100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19款。包括:乘用车车型15款,货车车型1款,专用车车型3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37款。包括:客车14款、货车车型7款,专用车车型1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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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7批)公示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
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7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7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2273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42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8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375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208款;挂车达标车型64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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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3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
10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3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3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
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共计684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52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29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3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300个,其中汽车产品1902个、摩托车产品256个、三轮汽车产品142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67户企业的404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20户企业301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4户企业37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33户企业66个型号。
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共计805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664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40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6498个,其中汽车产品6162个、摩托车产品303个、三轮汽车产品33个。本批有71户汽车生产企业的119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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