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0月11日讯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等六部门发布《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改善上海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排放在用老旧柴油车,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车主申请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的,应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向受理点递交申请材料。
具体来看,根据车辆初次登记时间,微型、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的补贴标准为0.3-6.8万元/辆不等,小型、中型、大型柴油客车补贴标准为1.3-5.1万元/辆不等。此外,集装箱运输车补贴标准为3.8-11.6万元/辆,长途客车补贴标准为5.1-10万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