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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政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8-11-09 16:57:46    浏览量:2432次     下载

 

问题的提出

    2018920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共四个方面十八项具体意见,其中,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挡升级的意见与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密切相关。同时,《若干意见》要求,要积极推进本意见贯彻落实,抓紧制定实施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1011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成文日期:2018924日)。《实施方案》共六个方面二十六项具体要求,其中,第九项要求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所涉及的具体政策比《若干意见》更全面。

消费是最终需求,促进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既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购车、用车需求,又可以有效地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同时也是汽车企业自身提质增效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以及《实施方案》涉及的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的政策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分析

一、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国民经济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需求、投资、出口“三驾马车”有增速放缓迹象;二是美国违反世贸规则,发动了迄今为止经济史上规模最大的贸易战。两方面因素交织在一起,给我国下一阶段经济发展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共中央政治局2018731日召开会议时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要抓住主要矛盾,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加以解决。其中要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因此,在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大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采取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等重要举措的基础上又及时出台了《若干意见》。

汽车作为社会消费品中占比最大品类,受国内外因素影响,2018 5月至9 月汽车零售额连续5 个月出现同比负增长,7月至9月汽车产销同比均有所下降。因此,促进汽车消费成为刺激消费的重要领域。

二、我国需要更好地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

目前,我国正处于消费全面升级的重要历史时期,促进消费成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压舱石”,从而对促进消费潜力提出新的要求。这是《若干意见》出台的一大背景。

从商品消费看,国内商品消费已经从量的满足转向追求质的提升。20181月份至8月份,我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2294亿元,同比增长9.3%。虽然增速有所下降,但品质消费、智能产品消费、绿色消费等方向成为热点。但是,面对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需要出台政策更好地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从而使社会再生产的循环动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率稳步提升。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强。汽车与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住行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密切相关,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施方案》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的政策分析

一、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惠政策和其他财税优惠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若干意见》提出,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因此,这应该包括以下三项政策:

       第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20171226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11日至20201231日,继续对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12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新目录提高了产品技术门槛,更新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增加企业要求。  

2018330日,工信部等三部委发布第17号公告,进一步加强《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规定,20171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1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2018917日,三部委公布了第二十批《目录》和撤销《目录》的车型名单。

第二、推广应用支持政策。 201543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标志着自2016年开始由试点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通知》规定,购买补助实行普惠制。20161229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建立惩罚机制,对骗补的企业和地方政府做出具体处罚规定。

第三、免征车船税政策。201871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继续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需同时满足四项标准。

2018 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3.5万辆和72.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3%81.1%。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销量增长的重要拉动因素。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有望推动新能源汽车销量长期高速增长。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落实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碳配额交易制度。目前,新能源汽车碳配额交易制度尚处于研究阶段。

    2017927日,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自201841日起施行。《办法》共八章、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积分核算制度和积分管理平台,明确积分核算方法,有条件地放宽小规模企业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要求,设立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的门槛,实行积分并行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2017112日,工信部等四部委印发通知,明确了做好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2018629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印发通知,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平台开始上线运行。

积分交易制度可以实现对补贴政策退出的有效衔接,为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长效发展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办法》的实施将加快我国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技术升级进程、促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加大停车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综合运用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调整完善车辆购置税分配政策等措施,加大停车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这说明,在充电设施和停车设施建设方面将会出台创新政策。

20159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20151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为落实上述要求,建议有关部委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研究制定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712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将根据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不定期更新、修订与完善。

    201815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发展智能汽车的战略愿景是: 202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2025年全面形成)。智能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中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市场化应用,重点区域示范运行取得成效。同时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愿景。

智能汽车代表未来汽车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制高点,也是国际汽车产业未来竞争的重要阵地。近几年,主要发达国家通过制定国家战略等,形成了智能汽车先发优势。发展智能汽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希望《发展战略》尽快出台。

五、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这说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

商务部于201745日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确定,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这一规定打破了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这对于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71日实施以来,效果比较明显,使得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关系更加和谐,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共享型销售及新兴的售后服务发展非常快,已经出现了包含十几个品牌、几十个车型的汽车卖场,特别是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新兴的汽车企业来说,借助社会化发展的流通体系,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势头。

六、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

    20163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提出,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发文取消了限迁政策,但仍有个别城市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地。最近国务院大督查,把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作为重要的督查内容,对于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商务部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据统计,2017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06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累计二手车交易1240.09万辆,同比增长19.33%2018年上半年,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660.24万辆,同比增长13.11%。我国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将进一步激发二手车市场活力,促进新车销售。

七、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实施方案》提出,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若干意见》中提出,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发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行业《若干意见》的要求应包括在新修订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

    第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01年发布实施至今已17年,已多次提出修订。 20169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正式出台。现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200911日起实施,至今已有10年。201747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征求对修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至今尚未正式出台。

第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81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通知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81日起施行。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应该将该暂行办法的内容纳入新修订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八、严格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

    《若干意见》涉及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挡升级”部分。提出“严格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这方面的制度包括汽车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针对不同的车型共有50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认监委的CCC认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证模式)、环保部门的目录认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等。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

2018926日,中国质量协会发布2018年中国汽车行业用户满意度指数(CACSI)测评结果,用户满意度指数(CACSI)为79分(满分100分),同比提高1分。本次测评仍以乘用车为主,测评对象为2018年销量较大的200个品牌车型,涉及全国50个汽车生产企业、60个汽车品牌。用户满意度持续提高说明,汽车行业正稳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是,汽车质量可靠性方面的问题仍集中表现为关键系统出现故障。因此,汽车生产企业促进汽车消费,首先要强化企业的质量控制,提升产品性能质量。

九、关于落实《实施方案》的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国家有关部委重新启动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201612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今年以来,小排量乘用车销量同比下降,建议重新启动这一政策。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出,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汽车等消费。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政策,对农村居民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和微型客车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建议汽车行业相关部委对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的政策进行完善,尽快出台修订后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以及央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

    第三、建议汽车生产企业认真研究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求。属于企业应该做好的一定要千方百计地做好做实。同时,针对《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丰富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品生产”和“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汽车等消费”的要求,及时开发适销对路的新车型,促进汽车多样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