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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41223
发布时间:2024-12-23 15:48:31    浏览量: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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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关于公布第7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l  关于通报2024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函

l  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关于公布第7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20241216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121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第7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第70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公布。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70批)》的达标车型共2041款。其中,客车车型108款,乘用车车型40款,载货汽车车型1114款,牵引车辆车型319款,挂车车型460款。

 

关于通报2024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函

20241216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1216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通报2024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函》。

 

函告称,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障车辆本质安全和节能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1576号)有关要求,我司组织对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7省(自治区)的14个市、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8家受委托承担道路运输车辆实车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实车核查机构),以及4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达标车型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运输达标车型实车核查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存在达标车辆核查制度内容不规范等情况。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制度中未规定窗口办事人员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具体核对内容与要求,未针对实车核查机构制定核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或未按照核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部分实车核查机构未针对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实车核查工作制定实车核查工作制度、编制实车核查作业指导书或文件中缺少详细的核查要求与方法。

 

二是部分实车核查机构存在资料归档不完整、设备检定不及时等情况。部分实车核查机构未按照严格《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要求对核查人员开展培训与考核工作。部分实车核查机构存在存档资料缺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情况,存在核查项目填写不规范或与车辆实际情况不一致等情况。个别实车核查机构存在使用未检定或超检定有效期、校准范围未覆盖常用车辆外廓尺寸最大限值测量点的测量设备情况。

 

三是部分实车核查人员业务操作不规范,存在漏检、错检等情况。部分实车核查人员在货厢栏板内尺寸、最高车速、机械连接装置型号、载荷布置标识、制动储气筒额定工作气压和系固点数量等部分项目核查中,存在漏检、未按规定方法进行核查等情况。部分实车核查人员在安全出口数量、油箱侧面防护、载荷布置标识、系固点、压力测试连接器、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前下部防护装置等部分项目核查时,存在未能有效辨识或复核判定结果等情况。

 

(二)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方面。

 

一是部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报告勘误与过程管控不严谨。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部分原始记录表缺少相关参数或视同判定过程要求。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和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样车管理要求不规范。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和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报告勘误管理要求不完善或执行不规范。

 

二是部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作业指导书内容要求不完善。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条件配置核查作业指导书缺少JT/T 1285-2020配置核查相关内容,与实际开展工作不一致;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汽车列车最大摆动幅度测试实施细则未明确试验次数;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侧倾稳定性检验工作规范中缺少JT/T 1178.1JT/T 1178.2车辆侧倾稳定性限值要求。

 

三是部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现场试验检测操作不规范。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载货汽车侧倾稳定性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中,驾驶员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将车辆驶离侧倾台后再重新驶上侧倾台停放开展试验。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汽车列车最大摆动幅度试验中,挂车后轴中心相对于牵引车辆前轴中心最大摆动幅度时测量点选取与作业指导书要求不一致。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和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个别试验检测视频拍摄质量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服务规范》要求。

 

二、整改要求

 

一是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甘肃、宁夏、四川、贵州、广东、福建、广西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实车核查机构、达标车型检测机构要认真做好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达标管理制度建设、实车核查业务指导与质量监督检查、实车核查以及达标车型检验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实车核查机构、达标车型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开展达标车型实车核查,严把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核查关。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管理部门、实车核查机构的技术支持与宣贯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实车核查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核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把好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核查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实车核查机构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开展实车核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核查和数据造假等行为。

 

三是切实提升达标车型检测服务能力,严把达标车型检验检测关。各达标车型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加强达标车型检测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试验检测和报告质量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并据实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程序规范、检测结果准确,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请此次抽查的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达标车型检测机构于20241231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司。

 

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41216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1216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53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产品描述与界定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承担相关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公布。

 

二、20268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CCC认证通用规则和对应产品实施规则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备案后,方可开展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