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1月12日)
l 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 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l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l 关于《商用车AMT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两项汽车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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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 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2025年1月7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月7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公布“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 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智能网联汽车 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智能网联汽车 车控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3月8日。
《智能网联汽车 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缩略语、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车载操作系统试验方法,共六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附录)车载操作系统架构;附录B(规范性附录)各类车载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对应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试验方法简述及车载操作系统不同对象试验方法对应表;附录D(资料性附录)车载小程序API 接口要求,共四个附录。本文件规定了车载操作系统单系统的内核、资源抽象、基础库、基础服务、程序运行框架、多系统、可信执行环境、性能指标、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和N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可参考使用。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飞速发展,传统的分布式的电子架构已经不能满足整车的需求,电子架构正在朝着由分布式向集中式,由封闭到开放,面向智能化、网联化和集中化的路径发展。2015 年,我国在《中国制造2025》及同期发布的解读文件中明确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未来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工信部、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为贯彻落实该指导思想先后发布多项战略文件,指导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2017 年4 月,工信部、发改委以及交通部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车载操作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作为重点攻关的核心技术之一,组织开展应用试点和示范,完善测试评价体系、法
律法规体系建设。2017 年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提出了我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总体规划,是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进行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要指南。2020 年11 月,国务院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开展车用操作系统生态建设,加快车用操作系统的开发和创新应用,建立车用操作系统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对接与数据共享。2024 年11 月,完成标准符合性验证,项目组召开标准讨论会议,对标准符合性验证阶段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工作组内征求意见阶段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讨论,基于会议结论完善形成该版本征求意见稿,启动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车用操作系统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引导和管理车载操作系统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整车厂、零部件供应商、软件供应商、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开展车载操作系统的研发、试验、示范和运行的重要文件。
《智能网联汽车 车控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缩略语、一般要求、通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功能安全要求、其他要求、试验方法,共十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车控操作系统架构;附录B(资料性)车控操作系统功能安全相关说明和定义;附录C(资料性)车控操作系统试验环境实例,共三个附录。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车控操作系统的一般要求、通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功能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和N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可参考使用。
车控操作系统是运行在异构分布硬件架构上的实时安全平台软件,是车载智能计算基础平台安全、实时和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和核心支撑。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车控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了智能驾驶操作系统及安全车控操作系统的技术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功能安全要求以及相应试验方法,对上可以支持各主机厂定制化应用的差异化开发,对下可适配底层异构硬件和芯片等,将带动细分产业链企业发展。目前,国内外并没有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车控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标准。
智能汽车作为科技革命的结晶,其操作系统不仅是技术发展的核心,更是构建整个行业生态体系的基石。统一的车控操作系统标准能够为智能汽车的智能化功能提供标准化的平台,使得不同功能模块能够高效协同工作,从而推动整个汽车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这种标准化不仅能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还能够通过一致的用户体验来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同时,它还促进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速了技术的创新和普及。此外,标准化的操作系统为软件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方向,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最终,车控操作系统的生态建设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实现更加安全、高效、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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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2025年1月8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知如下。
《通知》提出以下五个方面二十七项政策措施:一、加力推进设备更新。包括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加快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加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实施,扩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共六项政策。二、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包括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共七项政策。三、加快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包括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升级,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共四项政策。四、充分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包括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强化标准执行监督,共两项政策。五、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优化参与门槛,简化补贴流程,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跟踪评估,强化宣传引导,共七项措施。
以上政策与汽车行业直接相关的有以下几项:
一是在“扩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中提出,在落实2024年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
二是在“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中提出,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各地可保持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基本稳定,并自主确定车辆更新补贴标准。交通运输部指导各地区做好优惠政策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
三是在“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中提出,继续向地方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资金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各地区支持资金规模,资金分配向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区适度倾斜。各地区要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撬动作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四是在“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中提出,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五是在“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中提出,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通知公布之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各地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六是在“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升级。”中提出,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信息擦除检验服务。支持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
同时,通知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以下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措施:
一是各地区要及时完成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相关支持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负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二是优化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流程,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推动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凭证电子化,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批,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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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用车AMT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两项汽车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2025年1月10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月10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底盘分会公布“关于《商用车AMT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两项汽车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底盘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商用车AMT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和《汽车悬架用扭杆弹簧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两项汽车行业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2月20日。
《商用车AMT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共五章。本文件规定了商用车AMT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商用车AMT中央式气动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以下简称执行机构)。其它类型传动系统中应用的中央式气动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亦可参照使用。
随着市场与技术的发展, AMT 动力系统成为商用车传动系统发展趋势,未来 AMT 将成为商用车变速箱的主流。商用车AMT 中央式气动离合器分离执行机构是 AMT 变速箱系统的重要零部件,将具有广泛的应用。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厂家在开发商用车 AMT 中央式气动离合器分执行机构,但行业目前无相应产品行业标准,缺乏对于执行机构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实验方法、评价指标的统一标准,影响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
《汽车悬架用扭杆弹簧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共六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扭杆弹簧相关信息。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悬架扭杆弹簧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悬架用扭杆弹簧(以下简称“扭杆弹簧”),有特殊要求及高于本文件要求的扭杆弹簧除外。
近年来,随着汽车向轻量化、高功率化方向发展,提高部件的可靠性、耐久性已成为当务之急,悬架扭杆弹簧是现代汽车制造中,广泛采用的独立悬架系统中的关键零件之一,其主要功能是支撑车身减缓路面冲击和震动。为保证汽车行驶的稳定性、舒适性及可靠性,要求扭杆弹簧具有较高的承载能力和足够的疲劳寿命,同时还要考虑经济性。由于扭杆弹簧生产制造难度大,性能要求高,目前对扭杆弹簧的设计、选材及相关表面强化工艺等方面国内尚无相关行业标准,验证方法及评价方法不同,特别是耐久性指标无统一要求,导致各个主机厂及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该产品的发展及应用,急需建立相关标准。
汽车悬架用扭杆弹簧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行业标准的制定,为悬架用扭杆弹簧的设计、测试、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了统一的规范,确保悬架用扭杆弹簧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另外悬架用扭杆弹簧是汽车行驶过程中保障舒适性和操纵稳定性的关键部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因为行标的制定可以保障扭杆弹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扭杆弹簧失效或故障导致的事故风险。同时行业标准的制定可以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悬架用扭杆弹簧技术进步,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提高国内企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竞争力,提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汽车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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