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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50407
发布时间:2025-04-07 15:42:31    浏览量:494次    

                                                      (2025331-46)

l  关于发布《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l  公开征求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关于发布《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5331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33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称,《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25年第4批,见附件)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发布的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要内容、代替标准编号、实施日期如下:

 

一、JT/T 15482025《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的基本要求、制度体系、维修服务、维修救援保障、配件保障和信息化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售后维修服务能力的建设及评价。实施日期:202571日。

 

二、JT/T 15492025《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出岗状态检测系统技术要求》。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出岗状态检测系统的系统组成、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的驾驶员出岗状态检测系统的设计与研发等。实施日期:202571日。

 

三、JT/T 6392025《汽车车体校正机》。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修理用车体校正机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车体校正机的设计、生产和检验,其他类型汽车的车体校正机参照使用。本标准代替JT/T 6392005。实施日期:202571日。

 

四、JT/T 7112025《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的测评。本标准代替JT/T 7112016。实施日期:2025101日。

 

五、JT/T 7192025《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为3500kg49000kg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的测评。本标准不适用于全驱车辆(含越野车辆)。本标准代替JT/T 7192016。实施日期:2025101日。

 

六、JT/T 8572025《道路运输企业节能低碳评价方法》。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客货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运营企业、汽车货运站(场)运营企业的节能低碳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道路客货运企业以及新建、改扩建和在用的汽车客(货)运站(场)运营企业的节能低碳评价。本标准代替JT/T 8562013JT/T 8572013JT/T 8682013JT/T 8692013。实施日期:202571日。

 

七、JT/T 9372025《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评价规范》。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方法、评价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在用汽车喷烤漆房的安全评价。本标准代替JT/T 9372014。实施日期:202571日。

 

八、JT/T 1019.22025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主要内容:JT/T 1019的本部分规定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的构成、功能、支撑环境、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接口、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本标准代替JT/T 1019.22016。实施日期:202561日。

 

九、JT/T 1019.32025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 第3部分: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接口技术要求》。主要内容:JT/T 1019的本部分规定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接口的通信方式、安全策略、协议消息格式、数据实体格式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的建设和应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与其他热线系统和行业相关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参照使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内部各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子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数据内容参考本部分,但通信方式不限于互联网服务(WebService)。本标准代替JT/T 1019.32016。实施日期:202561日。

 

十、JT/T 1019.42025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 第4部分:业务分类与编码》。主要内容:JT/T 1019的本部分规定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业务代码的分类、编码规则和代码值。本部分适用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本标准代替JT/T 1019.42016。实施日期:202561日。

 

十一、JT/T 11842025《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构成和测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的测算与核定。本标准代替JT/T 11842018。实施日期:202571日。

        

公开征求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2025331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3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开征求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意见称,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47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报批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车型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生产一致性、标准的实施,共七章。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评价方法、指标以及生产一致性。本文件适用于M1类车辆,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车辆、纯电动车辆、燃料电池车辆、燃用天然气燃料车辆、燃用醇醚类燃料车辆等。本文件代替GB 27999201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与GB 27999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 章,2019 年版的第1 章);

b) 增加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企业平均CO2排放量的术语和定义(见3.43.63.8);

c) 更改了车型燃料消耗量的确定方式(见4.1.2~4.1.42019 年版的4.1.2~4.1.3);

d) 更改了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见4.22019 年版的4.2);

e) 增加了企业平均CO2 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删除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车型倍数(见5.1.22019 年版的5.1.2~5.1.4);

f) 更改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见5.32019 年版的5.3);

g) 增加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见5.4)。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标准一直以来均是分阶段逐步制定实施,现版本GB 279992019 实施周期为2021~2025 年。按照分阶段管理周期,本次修订标准将从2026 1 1 日开始实施,考虑标准实施过渡期,给予行业充分的应对周期,有必要尽快完成标准制定发布。基于此并综合国际法规趋势,开展本标准项目修订工作。

 

考虑到燃料消耗量指标加严后,乘用车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占比等需要一定发展周期,因此标准发布后设定半年以上实施过渡期。考虑到现行标准规定了2025 年及以前的指标要求,因此建议本标准能够尽快发布,并建议自2026 1 1 日起实施。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报批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引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型式批准的申请和确定、能量消耗量限值、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标准的实施,共九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能量消耗量型式批准报告/型式批准申请报告。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型式批准的申请和确定、能量消耗量限值、生产一致性和同一型式判定。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kgM1类纯电动汽车。本文件代替GB/T 369802018《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限值》,与GB/T 36980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型式批准的申请和确定(见第5 章);

b) 更改了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见第6 章,2018 年版的第5 章);

c) 增加了生产一致性要求(见第7 章);

d) 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见第8 章);

e) 增加了能量消耗量型式批准报告/型式批准申请报告(见附录A)。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其在汽车产业中的能源消耗占比越来越大,如何有效控制此类车型的能耗水平对我国汽车产业的低碳化发展愈加重要。GB 36980旨在确定统一的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拟由三部分构成。

——第1部分:乘用车。

——第2部分:轻型商用车辆。

——第3部分:重型商用车辆。

 

为推动电动汽车节能降耗,我国于2018年发布了针对纯电动汽车的能量消耗量限值标准。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及测试工况的变化,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已不能满足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的需求。鉴于此,有必要修订GB/T 369802018以不断适应技术的新变化及产业发展的新需求。GB/T 369802018仅适用于纯电动乘用车型,在双碳战略及产业规划的驱动下,纯电动商用车辆也将持续快速发展,需要适时进行针对性的能量消耗量管理。鉴于乘用车、轻型商用车辆和重型商用车辆能耗测试方法存在明显差异,产品技术特点也显著不同,有必要分为部分制定。本次修订,是贯彻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重要举措,是乘用车能量消耗量标准实施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确立统一的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完善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的管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及技术进步。

 

考虑到能量消耗量限值更新后,乘用车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标准发布后设定半年以上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2026 1 1 日起实施;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2028 1 1 日起实施。

 

《轿车轮胎》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和《载重汽车轮胎》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