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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7-12-04 13:57:30    浏览量:2924次     下载

                                                                                   2017年11月政策信息跟踪 

编制: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 

各位乘联会朋友: 
     《月度政策跟踪》是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各位同仁的共同的劳动成果。虽然目前仍存在政策研究的超前度差、深度不足等问题。但我们希望首先给大家一个较完整的乘用车行业政策变化的全景图,而且希望成为一个半成品的资源,让大家在此基础上升华,更好的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协同发展。 

     希望有志之士加入政策研究的阵营,共同提高!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改善建议! 

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 

声明: 
     各项政策文件均选自官方网站或公开媒体,仅供参考。相关评论均属点评人个人观点,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全国乘联会政策研究室力争做的更好。 


                                             目 录

【政策综述】
1、近期政策环境变化回顾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
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
关于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
关于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行业管理】
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关于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关于落实企业监测平台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平稳对接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产品管理】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01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征求《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1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调整GB/T 31467.3-2015审查技术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汽车公告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厢式运输车规范性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购置政策】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保有使用】
关于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的公告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
【地方政策】
【政策动态】

【乘联会工作】
一、 常规工作
1、2017年10月汽车市场分析报告
2、关于《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的分析
二、 专项资料
1、工信部油耗数据库-乘联会政策室-20171120
2、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数据库1-13批
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17年1-11批)
4、乘联会汽车召回数据库(20171129)
5、 乘联会综合数据库-17-11-30
6、二手车市场分析数据汇总-20171107
7、美国新能源车销售数据-20171121
8、上海上牌数量数据汇总-20171109
三、 专项分析
1、10月新能源乘用车销6.5万增1倍、月环比9连增
2、16年1-2批新能源补贴258亿-乘用车3万公里应降
3、17年1-10月汽车增加值增10%、新能源车产万增7%
4、17年1-10月新能源积分占比达5.6%
5、17年10月乘用车新车型分析

【政策综述】

1、近期政策环境变化回顾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2%,比9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分行业看,10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11.0%。分产品看,10月份,596种产品中有367种产品同比增长。其中,汽车260.1万辆,增长0.6%;轿车104.8万辆,下降4.4%. 1-10月,汽车生产2349.4万辆,同比增长5.3%;轿车生产948.4万辆,同比下降1.3%。其中,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778.5万辆,同比增长14.1%。其中:新能源汽车47.3万辆,同比增长36.7%。

      另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7年1-10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95.7万辆和2292.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3%和4.1%,低于上年同期9.5和9.7个百分点。10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2万辆和9.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5.9%和106.7%。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1.7万辆和49.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5.7%和45.4%。

      2017年10月下旬至2017年11月下旬,与汽车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有:(1)2017年10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其中,共提出优先发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174项,其中,原材料工业53项、装备制造业33项、电子信息与通信业36项、消费品工业27项、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25项。其中,汽车方面有5项,包括:电驱动系统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动力电池能量存储系统技术、动力电池全自动信息化生产工艺与装备、汽车节能技术。另外还有: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中的“汽车轻量化用高性能铝合金车身板制备技术”、“汽车低成本专用碳纤维开发关键技术”、“汽车注塑发泡内饰结构件的生产与应用关键技术”;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大气治理中的“汽车尾气净化器后处理装备与材料的智能生产技术”等与汽车制造相关的技术项目。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2)2017年10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性、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共四个方面。其中,“主要任务(一)加强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中提出的加强“内燃机整机及关键件再制造技术推广应用”与汽车行业相关。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关注。(3)2017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共十个方面二十六条意见。其中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意见有:在“加快完善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机制(六)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中提出,“进一步研究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同时,在“(十)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中提出,“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支持政策,规范充换电服务收费,促进新能源汽车使用”。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关注。

      2017年10月下旬至2017年11月下旬,新出台的国家汽车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017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汽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如下:一、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二、各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三、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有效应对潜在风险,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关注。(2)2017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事项是:一、对乘用车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实施核算。积分计算方法按附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要求》。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积分核算确认后,发布年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三、2016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的企业,可以使用2017年度自身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或参照《积分办法》规定的关联企业间转让、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等方式于2017年度积分考核时抵偿归零。对此乘用车生产企业应予重点关注。(3)2017年11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其中要求强化执行落实。要严格按照GB7258-2017加强机动车查验。针对大中型客车、校车、重中型货车、重型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新能源汽车、旅居车等不同车型,区分不同阶段生产车辆的安全装置配置规定,细化查验流程和规范,严格落实查验项目和要求。对此,汽车生产企业应予关注。

2、未来政策预期及努力方向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会议决定,加大政府对基础网络建设的支持。其中提出,围绕汽车、电子、能源、航空航天等重点制造领域建设网络和平台安全保障管理与技术体系。

      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以更有效的制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决定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轻负担。会议决定,在今年各地区各部门已出台清费措施为企业减负1750亿元的基础上,加大对已出台清费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不合理收费死灰复燃。抓紧推动将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并、落实优化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措施,再为企业减负150亿元。

      上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包括汽车行业在内的制造业营造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另外,下一步,2018年新能源汽车政策将会发生一系列调整,除了补贴可能进一步退坡之外,双积分政策将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行,并自2019年度起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这些政策的调整将影响明年的新能源市场格局。2018年新能源补贴退坡是必然趋势,目前业内流传出各种版本的补贴退坡方案,但至今尚未最终敲定。对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予密切关注。

【宏观经济】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
                                            
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的通知
工信部科[2017]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增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我部组织修订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现印发你们,请积极做好相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引导工作。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17]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商务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

《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是制造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定《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50号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进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现予公告。

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行业管理】

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

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长效机制,2017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乘用车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实施核算。积分计算方法见附件。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确认后,发布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
    三、2016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的企业,可以使用2017年度自身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或参照《积分办法》规定的关联企业间转让、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等方式于2017年度积分考核时抵偿归零。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不能抵偿归零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其乘用车生产或者进口调整计划,使预期产生的正积分能够抵偿其尚未抵偿的负积分;在其负积分抵偿归零前,对其燃料消耗量达不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不予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四、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可结转至后续年度使用。其中:
    (一)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为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目标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差额,与其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的乘积。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大于6.9升/百公里的,应当以6.9升/百公里作为企业的目标值。
    (二)企业使用2013年度至2016年度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抵偿2016年度负积分的,按结转至2016年度的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数量作为可使用的积分数量;抵偿2017年度负积分的,按结转至2017年度的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数量作为可使用的积分数量。2013年度至2016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每向后结转一次,均需乘以80%的比例,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三)2016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五、本通知执行期间,如有相关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关于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公交管〔2017〕673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17,以下简称GB7258-2017)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贯培训。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广泛应用于机动车制造、进口、质检、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维修、运行安全管理、事故车检验和机动车报废等相关领域,有效发挥了技术法规的作用。针对近年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公路客车、公交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安全性能不足等问题,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完成了GB7258-2017修订,对提升车辆的安全性能、规范车辆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GB7258-2017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宣贯方案,加强系统培训,推动全面贯彻。总队要在11月底前研究提出本省贯彻实施意见,并于年底前完成路面执勤岗、查验岗、事故处理岗民警的培训,熟悉掌握修订的内容和新要求,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我局近期将举办宣贯培训班。此外,要协调质检、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生产、道路运输等企业的宣传,确保GB7258-2017顺利实施。
      二、强化执行落实。要严格按照GB7258-2017加强机动车查验。针对大中型客车、校车、重中型货车、重型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新能源汽车、旅居车等不同车型,区分不同阶段生产车辆的安全装置配置规定,细化查验流程和规范,严格落实查验项目和要求。标准正式实施后,对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重点查验客车灭火装备、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护栏及扶手、重型货车和挂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罐体(箱体)等要求。对有实施过渡期要求的,要按照规定的过渡期对适用范围内的新生产或新定型车辆进行查验。对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车辆,按照GB7258-2012规定查验。要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重点检查车辆定期检验、轮胎磨损状态、外廓尺寸、座位数、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配置安全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阀状态等情况,对不符合GB7258标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狠抓监督检查。要会同质检、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对GB7258-2017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生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运输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GB7258-2017。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发现不符合GB7258-2017规定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处罚,并按规定召回;在机动车登记或检验环节发现的,要按照要求采集违规车辆产品照片和有关信息,上报违规产品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管,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关于落实企业监测平台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平稳对接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产品管理】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01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01批)》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01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0批)予以公告。 

关于发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42号
      按照《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规定,现将载客车辆(M1类)车型的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第六批)予以公告。

关于征求《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大气函[2017]15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汽车噪声控制和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标准《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11月24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关于公布第1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第1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通知
公告2017第42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有关要求,现将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的第1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予以公布。
  
关于调整GB/T 31467.3-2015审查技术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汽车公告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厢式运输车规范性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购置政策】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46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予以公告。

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保有使用】

关于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的公告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
                                                  
【地方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环保局等关于轻型柴油货车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
成都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停车费减免政策

【政策动态】

2017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工商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上海等12城市自2017年11月20日起启用新能源车专用号牌
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二○一七年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