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的严峻形势,原材料工业司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认真履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大力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努力保持行业平稳增长,较好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联合有关部门分解落实2017年钢铁去产能任务,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截至目前,钢铁行业已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000万吨年度目标任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明确“地条钢”的界定标准和范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取缔多年困扰行业发展的痼疾“地条钢”,实现1.4亿吨“地条钢”全面出清,扭转了钢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赴10省区进行专项抽查,关停违法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近900万吨。印发关于企业集团内部电解铝产能跨省置换工作的通知,解决电解铝产能跨省置换难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水泥玻璃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通报查处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署“2+26”城市秋冬季水泥、钢铁、电解铝、焦炭等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二)组织实施新材料折子工程,全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发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围绕顶层设计,统筹各方资源,推进重点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成立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推动实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重大项目。会同财政部编制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并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启动核能材料、航空发动机材料、航空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主中心、行业中心建设。开展了国家石墨烯、稀土功能材料等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备工作,支持北京、江苏、宁波、深圳等地率先建设省级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财政部、保监会启动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发布指导目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材料专业人才培训,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举办绿色建材成果展、汽车轻量化新材料展,及时宣传产业发展成果,搭建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平台。筹办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博览会。推动民机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铝合金重点牌号生产应用。成立石墨烯防腐涂料推进工作组、石墨烯改性纤维和应用开发产业发展联盟。
(三)切实加强引导监管,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编制推进京津冀化工生产企业转移退出行动方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上报石化产业布局方案、编制发布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和推荐性行业标准及计划集中复审,全年共立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719项,申请国际标准补助项目70项,报批标准442项。制修订肥料分级、通用硅酸盐水泥等国家强制标准。制修订滑石、MDI、铬化合物等行业规范条件。发布《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开展自我声明。加强钢铁行业规范动态管理,撤销29家企业钢铁规范公告资格,责令40家企业限期整改。组建稀土秩序整顿专家组,构建秩序整顿常态化机制。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完成18个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总投资141亿元。遴选茂名石化智能工厂等16个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建立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轮胎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化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召开运行分析座谈会,研判行业运行形势。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组织中欧第六次原材料工作组会议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工业合作分委会原材料工作组会议,深化与欧盟和俄罗斯在原材料领域的务实合作。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原材料工业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材料强国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绿色低碳和环保安全为首要责任,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努力建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服务配套、环境友好的现代材料产业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一)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指导督促相关省份以处置“僵尸”企业、去除低效产能、关停不符合布局规划产能为重点,切实将钢铁去产能任务落实到位,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开展水泥质量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水泥玻璃行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严格执行通用硅酸盐水泥新标准和水泥玻璃产能减量置换办法,加快制订单位熟料排污限额标准,指导各地开展错峰生产,严打水泥无证生产。继续严打“地条钢”,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巡查,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要求,坚决防止死灰复燃。二是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及智能制造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制定炼化、煤化工、轮胎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创建工作,建立全国化工园区“一张图”。在耐材、陶瓷、砖瓦、非矿等生产线重复操作工段推广“机器代人”,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智能制造技术并开展试点示范。三是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全国电炉炼钢企业布局,鼓励西南、西北、华南地区小型电炉企业联合重组,接收产能过剩地区转移产能,发展先进水平的电炉企业。推动电解铝行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硫趋零排放改造。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开展非矿深加工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试点。在陶瓷、玻璃、耐火材料行业积极开展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和节能降耗改造,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产业废物。
(二)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组织编制和实施2018年新材料折子工程,加强事前沟通、事中协调、事后督查,促进部门工作衔接配合,凝练领导小组年度重点支持品种,集中力量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组织专家咨询委编制发布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集聚区目录指南,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新材料。会同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博览会。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制定促进新材料产业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加快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基金,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资金支持。实施好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提高政策效果。继续做好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建设,制定新材料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并启动实施。三是强化分业施策。发布化工新材料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民机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度计划,推动生产研制和应用考核,适时举办首批铝材装机许可授予仪式。建立汽车轻量化材料上下游合作机制,扩大铝材在新能源汽车、特种车辆、运输车辆等领域的应用,组建汽车轻量化非金属材料产业联盟。积极推进石墨烯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和石墨烯行业协会筹建,继续开展“石墨烯+”行动。
(三)不断改善行业管理,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加强标准和法规工作。把标准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手段。完善强制性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单位水泥熟料污染物排放限额标准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螺纹钢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稀有金属管理条例》尽快出台,研究制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管理规定》。二是完善行业监管和规范管理。加强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年度审核,全面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行业试行。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环保核查、安全监察等工作形成合力,不断完善稀土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行业指导和政策实施评估。开展行业规划和重要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推动发布石化产业布局规划方案,印发《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18-2020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期限,确保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加快原材料行业开放发展,积极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领域国际产能对接合作。
装备工业司: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加快装备制造强国建设
2017年5月5日,C919大型客机首架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成功首飞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中之重,习总书记指出,做一个强国,就一定要把装备制造业搞上去,并多次强调对大型客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高端农机装备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命脉的领域,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加快发展,集中力量抢占制高点。2017年,装备工业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了装备工业平稳增长和提质增效。
2017年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
(一)制定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二是加快建设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指导完成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建。三是推动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相关政策,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465个项目,拉动保额858.5亿元;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支持182家企业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减免税收5.92亿美元。四是全面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遴选确定97个试点示范项目,完成202个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立项,确定首批23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开展《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修订工作,完成72项智能制造国家标准立项,联合中国工程院开展《中国智能制造发展战略研究》。
(二)坚持创新驱动,高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
组织实施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大飞机专项取得重大进展,C919 101架机于今年5月5日在上海成功首飞,实现了中华民族百年“大飞机梦”的历史突破,11月顺利转场陕西阎良开展科研试飞,102架机也于12月17日完成首飞。全面启动实施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专项,印发了《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修订版)》,发布首批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大型客机发动机CJ1000A全面开展工程研制工作。完成04专项调概工作,新增中央财政资金概算39.9亿元,支持大型数控龙门机床、立式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38类重点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大批高端装备取得丰硕成果,全球最先进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平台“蓝鲸1号”在南海成功试采可燃冰,“复兴号”动车组在京沪高铁率先实现全球350公里时速商业运营,中俄宽体客机CR929顺利启动,AG600大型灭火/救援水陆两栖飞机将于近期实现首飞,ARJ-700支线飞机实现安全运送旅客3万余人次,400马力拖拉机成功研制,骨科手术机器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已在医院实现批量应用。
(三)深化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预计将超过70万辆,保有量超过170万辆,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250瓦时/公斤,较去年提高近15%,主流电动汽车续驶里程达到300公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智能网联汽车稳步推进,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筹建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管理规范》,指导成立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医疗设备创新发展提速,会同卫计委深入推进高端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在全国范围内21个重点医院启动骨科手术机器人应用中心建设,PET/CT实现市场“零”的突破。机器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工业机器人产销将超过12万台,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取得突破。大力推动增材制造产业发展,推动增材制造技术在工业制造、文化、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组织举办2017中国增材制造大会,2017年产值将超过100亿元。积极培育游艇、冰雪运动装备等新型消费市场,研究制定邮轮游艇发展相关指导意见,筹备建立中国冰雪产业联盟,对接冬奥组委建立了会商机制。
(四)改革创新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汽车行业,会同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全球首创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通过“双积分”制度,建立了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长效机制。修订《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规定》,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设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监测平台。船舶行业,加强对船舶“白名单”企业的动态管理,对10家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撤销了7家企业规范企业资格,新公告了6家符合条件的“白名单”企业,构建并发布中国船舶产能利用监测指数。航空产业建立了全国范围通用航空协调机制,协调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行动。机器人产业发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在智能制造、民机民船科研、“两机”专项基础研究等方面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五)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着力开拓全球视野
装备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成功举办中俄工业委员会装备组第2次会议,与俄方在机械、汽车、船舶行业等领域达成16项共识;组织召开中俄民用航空合作工作组第12次会议,推进宽体客机和重型直升机项目;组织召开中欧/中荷/中法等政府间航空工作组会议和相关科技交流会议;召开中欧、中法合作机制下汽车工作组会议,参加APEC汽车工作组会议和WP29会议;深化中丹绿色海事技术合作,加强中欧造船领域对话,进一步提高国际海事事务的参与力度和话语权。多渠道宣传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成就。成功举办第十九届上海工博会、2017世界机器人大会、2017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重要活动,在部双微平台设立“砥砺奋进的五年?重大技术装备成果”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了25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标志性成果,与中央电视台完成《大国重器》(第二季)和《超级装备》纪录片制作。
2018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018年,装备工业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按照“创新驱动、智能转型、补齐短板、基础支撑”的总体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强基础补短板,优结构推应用,努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
一是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三个重大专项,以及民用飞机、高技术船舶两项科研计划。推进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协调推进C919研制工作,加强ARJ21新支线飞机、AG600、新舟700新型涡桨支线客机等民机重点型号管理,推动大型客机发动机验证机项目实施。组织实施智能船舶、超深水钻井平台、船用低速机等创新项目。培育创建智能网联汽车国家创新中心、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农机、医疗设备等重点领域创新中心建设。
二是加快推动智能化转型。继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遴选100个左右试点示范项目,加强重点行业经验交流与模式推广。系统推进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重点促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集成应用和关键短板装备的突破。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完成并发布《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深化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召开第六、第七次中德智能制造标准工作组会,研究制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加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培育,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研究智能制造服务平台认定标准和条件。研究制定推动智能船舶发展和船舶智能制造的行动计划。
三是精准发力补齐装备短板。组织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制定发布2018年重大短板装备项目指南,启动编制重大短板装备创新发展指导目录。启动开展我国航空机载专项论证工作,协调落实CR929宽体客机专项,推进重型直升机的对俄合作,发布无人机制造企业规范条件,制订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加快农机装备中试基地建设。开展增材制造、机器人、医疗设备等领域的示范推广行动,加快建设骨科手术机器人应用中心。完善重大技术装备协调机制,组建完成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咨询委员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四是积极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装备工业经济运行和政策效果分析。发布实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新能源汽车统筹创新发展指导意见,认真抓好双积分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完善民机科研科研咨询管理体系。开展“两机”基础研究和2017年课题立项工作,成立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落实《关于加快推动船舶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船舶军民科研计划统筹衔接。进一步加强船舶、工业机器人、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铸造等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入开展装备重点领域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