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车辆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车辆的排量、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1.8L,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驾驶员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也就是在车辆和司机准入方面,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
12月21日,上海市正式颁布《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即日起正式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颁布的文件仍规定只有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才能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不过,驾驶员的驾驶证不用必须是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
对于不再要求驾驶员驾驶证必须为上海市核发这一放宽条件,上海市相关部门解释称,考虑到已要求驾驶员具备本市户籍,因此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正式细则还将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对纳税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也做了适当放宽和调整。关于合乘车,对“人车绑定”的要求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合乘出行可分摊成本标准由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此外,细则还将经营服务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调整,规定平台“不得发布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的召车信息”,驾驶员“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
对于为何仍然坚持“沪人沪牌”,上海市公布的对正式文件的解释材料中称,这是根据上海制定的《上海市交通白皮书》,坚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作为个性化交通,网约车应坚持适度发展的原则。同时,交通运输部《暂行办法》中有相应的规定,网约车不可异地经营。
对于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网约车供应会明显减少,如何解决“打车难”这一问题,上海方面表示,一方面,上海一贯坚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市民选择大容量、集约化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人口数量、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将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的投放规模,合理确定其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