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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31127
发布时间:2023-11-27 15:49:43    浏览量:80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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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的公告

l  关于2022年度传统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气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l  关于公布第57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的公告

20231120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1120,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第一部分新产品的企业有:汽车生产企业共98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共327家、超限车生产企业3家、三轮车车生产企业1家。第二部分变更扩展产品:一、参数变更:汽车生产企业有311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二、参数扩展:汽车生产企业有529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家。第三部分暂停、恢复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申请移出企业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特别公示的企业有2家;2、产品经整改已符合《公告》管理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恢复生产销售的企业有2家。第四部分撤销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自行申请注销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有3家。2、自行申请注销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有1家。3、自行申请注销轻型客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有1家。4、自行申请注销挂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有2家。5、自行申请注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的企业有4家。

 

 

列入附件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的车型共234。包括:一、节能型汽车车型7款。其中:乘用车车型1款;重型商用车6款(其中天然气重型商用车4款,汽、柴油重型商用车客车2款)。二、新能源汽车车型227款。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6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193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11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17款。

 

列入附件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的车型共310款。其中:一、纯电动汽车车型274款。包括:乘用车车型61款,客车车型29款,货车车型38款,专用车车型146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15款。包括:乘用车车型6款,货车车型6款,专用车车型3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21款。包括:客车车型5款,货车车型7款,专用车车型9款。

 

关于2022年度传统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2023112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11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传统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通报称,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传统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共有10家企业的10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传统乘用车,共涉及1家企业的1个车型产品,涉及燃料消耗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传统载货汽车,共涉及5家企业的5个车型产品,涉及侧面防护装置、部件标记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传统专用汽车,共涉及4家企业的4个车型产品,涉及制动系统、挡泥板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及《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到位。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气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20231123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12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会公布“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气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气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122日。

 

《汽车气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试验相关要求、试验方法,共六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 机械效率试验记录表。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气压制动钳总成的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工作介质为压缩空气的浮动式气压制动钳总成(不包括制动气室)。本文件不适用于固定式气压制动钳总成,电子机械制动钳总成可参考执行。本文件是对GB/T 319702015《汽车用气压制动卡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遵循规范性、协调性、适用性和前瞻性原则进行。在保持原GB/T 319702015旧版标准关键技术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原标准中不明确或易引起歧义的给予明确,并充分考虑我国道路适用的车型和技术现状,使标准能够在我国汽车运输领域应用。标准的制定具有前瞻性,能够充分体现引导未来气压制动钳产品技术发展方向,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制动失效风险,提升道路车辆运行安全。本标准综合考虑了国内外产品技术水平现状和标准先进性要求,标准的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一致,对我国气压制动钳企业整体水平提高可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公布第57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20231124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112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第57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第57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发布。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7批)》的达标车型共3278款。其中,客车车型153款,乘用车车型30款,载货汽车车型2100款,牵引车辆车型407款,挂车车型588款。

 

另外,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撤销车型共有313款,涉及冷藏车、洒水车、杂项危险物品厢式运输车、爆破器材运输车、厢式运输车、绿化喷洒车、吸引压送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冷藏车、易燃气体厢式运输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多用途货车、纯电动载货汽车等商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