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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40102
发布时间:2024-01-02 17:01:03    浏览量:8355次    

                                     (20231225-1231)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9批)公示

l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l  关于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9批)公示

20231226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1226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9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9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2506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82款、乘用车达标车型35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840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346款、挂车达标车型203款。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20231226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12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和《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第一部分新产品的企业有:汽车生产企业共97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共327家。第二部分变更扩展产品:一、参数变更:汽车生产企业有203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家。二、参数扩展:汽车生产企业有589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第三部分暂停、恢复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考核符合相关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有1家;2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7批),“WZB9401TPBE平板运输半挂车”更正为“LGC9402TJZE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第四部分撤销企业及产品: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文教村”生产地址。

 

列入附件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的车型共388款。包括:一、节能型汽车车型34款。其中:乘用车车型3款;重型商用车(天然气重型商用车)31款。二、新能源汽车车型354款。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15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296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21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22款。

 

列入附件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的车型共402款。其中:一、纯电动汽车车型348款。包括:乘用车车型60款,客车车型25款,货车车型40款,专用车车型223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37款。包括:乘用车车型13款,货车车型6款,专用车车型18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17款。包括:客车车型2款,货车车型10款,专用车车型5款。

 

列入附件4《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车型共13423款。其中:一、纯电动汽车11820款。包括乘用车车型2441款,客车车型2777款,货车车型1260款,专用车车型5342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792款。包括乘用车车型406款,客车车型97款,货车车型66款,专用车车型223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811款。包括乘用车车型8款,客车车型323款,货车车型206款,专用车车型374款。

关于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227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12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等规定,现就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2025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28%38%

 

二、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GB 2799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

 

三、乘用车企业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2倍计算。

 

四、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制动能量回收系统、高效空调等循环外技术/装置且具有循环外节能效果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企业可按附件规定进行申报。

 

附件:关于循环外技术/装置纳入积分核算的相关规定

 

一、制动能量回收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

 

1、对标配有制动能量回收系统且REESS 标称电压等级12 伏(低于48 伏)的车型,根据GB/T 40711.42021《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第4 部分:制动能量回收》进行实车测试并申报核算减免额度,2025 年度起不再享受核算减免额度。

2、对标配有制动能量回收系统且REESS 标称电压等级超过(含)48 伏的车型,企业在2024 年度、2025 年度可按固定额度申报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标称电压等级低于200 伏的,减免额度为0.08 /100 公里;标称电压等级超过(含)200 伏的,减免额度为0.12 /100 公里),或根据GB/T40711.42021《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第4 部分:制动能量回收》进行实车测试并申报核算减免额度。

 

二、汽车空调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

 

对标配有高效空调的车型,企业可根据GB/T 40711.32021《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第3 部分:汽车空调》进行实车测试并申报核算减免额度。

 

三、其他

 

其他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的要求和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