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电动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商务部等部委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根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