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5日-2月28日)
l 关于发布《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0批)公示 l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l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
关于发布《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1年2月18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
2月1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称,《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21年第1批,见附件)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
附件《发布的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发布的标准分别为:JT/T 155—2021汽车举升机,JT/T 230—2021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T 445—2021汽车底盘测功机,JT/T 448—2021汽车悬架装置检测台,JT/T 507—2021汽车侧滑检验台,JT/T 816—2021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934—2021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JT/T 1371—2021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JT/T 1372—2021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规范,JT/T 1373.1—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第1部分:分类与代码,JT/T 1373.2—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JT/T 1373.3—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第3部分:巡游出租汽车,JT/T 1373.4—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第4部分:汽车租赁,JT/T 1373.5—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第5部分:城市客运轮渡,JT/T 1374—2021营运车辆弯道速度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上述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与汽车生产企业密切相关的标准有:
一、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以及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汽车整车维修、综合小修和专项维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可参照使用。
二、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营运货车选型的通用要求、分类要求和分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N1、N2、N3类纯电动营运货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车辆。
三、营运车辆弯道速度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弯道速度预警系统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测试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M类、N类、O类营运车辆在标准道路条件下弯道速度预警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测。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0批)公示 2021年2月19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
2月19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发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0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0批)》车型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0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1716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92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3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215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121款;挂车达标车型285款。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1年2月22日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
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1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的修订背景。一是工况切换。2025年前,传统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的试验工况将由NEDC切换为WLTC,工况的改变将影响车辆综合燃料消耗量;二是试验方法的变化。GB/T 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中加载方式由惯性质量加载方式改为连续加载方式。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的范围: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该标准规定了三方面要求。一是限值要求。手动挡变速器且具有三排座以下座椅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其它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与限值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参考值。二是生产一致性要求。汽油、采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满足GB/T 19233—2020有关生产一致性要求。其它车辆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应按照GB/T 19233规定的统计方法和合格数判定规则进行。三是更改和认证扩展要求。所作的更改不会影响更改车型的燃料消耗量,该车型的认证依然适用于更改车型。
该标准发布实施的意义:该标准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2019)形成第五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共同支撑双积分管理办法顺利实施。该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汽车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车辆节能水平、淘汰高油耗车型,对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021年2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
2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编制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规划基础(发展现状、形势要求、运输需求),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三、优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四、推进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五、推进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六、保障措施。
《规划纲要》的实施与汽车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纲要中多处提出,“小汽车出行占比不断提升”;“推动车联网部署和应用”;“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智能电网融合,适应新能源发展要求”;“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智能化通用航空器应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等。
《规划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发展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有力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
《规划纲要》围绕优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明确,一是构建完善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二是加快建设高效率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实体线网里程29万公里左右;三是建设多层级一体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建设面向世界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4大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四是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网络。
《规划纲要》就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统筹融合发展等作出具体规划,并围绕推进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出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资源支撑、资金保障、实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