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
今天是:    
【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21205
发布时间:2022-12-05 16:27:01    浏览量:3072次    

                     (20221128-1204)

l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4批)的公告

l  关于《汽车大灯性能评价要求和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l  关于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的公示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4批)的公告

2022112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11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4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4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4批)第一部分新产品的企业有:汽车生产企业共32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共116家、超限车生产企业1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第二部分变更扩展产品:一、参数变更:汽车生产企业有148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二、参数扩展:汽车生产企业有351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第三部分暂停、恢复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产品经整改已符合《公告》管理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恢复生产销售的企业有: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产品;2、产品自20221115日起暂停生产、销售的企业有: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BJ6473U6XDK多用途乘用车)、湖北三环汽车有限公司(STQ3166L03Y2N6自卸汽车)、3.湖北成龙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CLQ5070GJY6E加油车)。第四部分撤销企业及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产品自20221115日起停止生产、销售的企业有: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东风牌DXK7150KD5H轿车)、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金杯牌SY6535H2S1BG多用途乘用车)、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依维柯牌NJ6496ACMZ多用途乘用车)、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日野(HINO)YC4250SS1UK6牵引汽车)、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观致(QOROS)QAL6460FCJCZ多用途乘用车)、河北华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旗林牌QLG9405GFW腐蚀性物品罐式运输半挂车)、江苏天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天明牌TM9407GYYTD2铝合金运油半挂车)、山东盛润汽车有限公司(盛润牌SKW9400GRYLA铝合金易燃液体罐式运输半挂车)、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醒狮牌SLS5263GYYD6铝合金运油车)、湖北力威汽车有限公司(中汽力威牌HLW5120GYYE6运油车)、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远达牌SCZ5321GYY6运油车)。

 

关于《汽车大灯性能评价要求和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20221130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13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关于《汽车大灯性能评价要求和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版)》的有关规定,《汽车大灯性能评价要求和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附件1-1~附件5-2)已完成,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1229日。

 

五项团体标准中与乘用车相关的有以下三项:

 

一、《汽车大灯性能评价要求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试验要求、测试方法共六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能见度照度示例;附录B(资料性)眩光照度示例。本文件规定了整车级汽车大灯动态性能的术语和定义、测试准备的环境要求、车道要求、设备要求和车辆要求、测试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1类汽车大灯,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

 

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汽车已作为日常交通工具驶入国内家庭中,成为主要出行交通工具,汽车在夜间以及隧道等能见度较低情况下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夜间能见度是公路交通安全的关键;数据统计显示约有一半的交通事故死亡是在黑暗中或者黎明、黄昏前发生,良好的车灯能极大提高夜间等情况下驾驶员的能见度,但不是所有的车灯都能很好的完成工作。照明不足、照明变化很大、照射方向不当等会引起驾驶员对前方状况辨认不清,甚至引起对向驾驶员炫目,从而影响驾驶安全。目前国内相关标准只对车灯零部件性能提出要求,缺少对于整车级动态车灯性能要求,不利于行业对于车灯性能的统一和提高。为了填补整车动态性能评价空缺,同时促进汽车产品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因此研究制定了《整车大灯性能评价要求和测试方法》团体标准。

 

二、《质量分级及“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共五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加速性能试验方法;附录B(规范性)续驶里程和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附录C(规范性)百公里充电时间试验方法;附录D(规范性)高低温充电试验和评价方法;附录E(规范性)整车防水试验和评价方法;附录F(规范性)失效防护试验和评价方法。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纯电动乘用车质量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刻参照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随着国内智能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和新方案、新技术的广泛市场化应用,国内智能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品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针对近两年消费者持续关注的痛点问题和新的热点话题,现有《“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纯电动汽车》团体标准的名称和部分条款要求(包括评价指标、判定要求等)亟待修订。

 

本标准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机构和企业意见,并开展调研验证予以证明,力求标准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指导企业编写企业标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标准制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质量分级及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等级划分共五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等效全电里程和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附录B(规范性)开启空调制冷状态下的燃料消耗量增加率试验方法(OVC-HEV电量保持模式试验或NOVC-HEV试验);附录C(规范性)百公里充电时间试验方法;附录D(规范性)低温充电试验方法;附录E(规范性)馈电动力性能衰减试验方法。本文件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质量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刻参照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随着2021 年以来,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井喷,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这一产品形态以其复杂的动力系统构型、技术方案的多样性、兼顾了纯电动汽车和燃油汽车特征等特点,受到行业和市场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次研制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重点针对近两年消费者持续关注的痛点问题和新的热点话题,从评价指标、判定要求、测试方法等方面,以适应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评价要求,引导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促进混合动力汽车向更全面的产品特性,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本标准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机构和企业意见,并开展调研验证予以证明,力求标准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指导企业编写企业标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标准制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关于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的公示

202212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1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布《关于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现将拟入选的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2122日-128日。

 

列入《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公示名单》公示的企业共有99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揭榜任务名称)有18家,分别是:(1)沈阳航天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的“汽车用高端发动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大型乘用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的“高端中重卡智能制造示范工厂”,(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性能柴油发动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型结构电动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6)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端轮胎智能制造示范工厂”,(7)东风康明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动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8)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汽车全产业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9)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动新能源客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0)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用五菱汽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汽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2)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汽车传动系统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3)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造零部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4)陕西法士特智能制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端商用车缓速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5)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锂电池用超薄型电解铜箔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6)青岛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橡胶轮胎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7)宁波杭州湾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极氪高柔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8)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汽车电子器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