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4月9日)
l 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l 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2批)公示 l 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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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年4月3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4月3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促进外贸稳规模、促转型、拓市场、优环境为主线,主要提出四个方面21条措施,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
一是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聚焦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通关、金融和退税等方面支持。主要提出: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两头在外”医疗器械产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鼓励扩大重点能源矿产和重要农产品进口。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00亿元外贸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全年承保规模不低于500亿美元等。
二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释放外贸发展新动能。主要提出:加快推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三期扩区,研究扩大洋山特殊综保区径予放行口岸。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加快推进再制造产品按新品进口实施监管试点。支持银行机构对离岸贸易结算跨币种收付。积极稳妥在本市锚地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业务等。
三是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以深入实施RCEP为契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主要提出:举办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下展,组织更多企业参加广交会线下展。加大企业参加海外重点展会展位费支持。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建设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跨境货物贸易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等。
四是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围绕边境和边境后措施,加大外经贸公共服务保障力度。主要提出:支持合规企业申请特定两用物项通用许可。拓展长三角区域异地货站业务。支持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调查。拓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业务范围。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等。
其中与汽车行业直接相关的有以下两项:一是在“一、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二)发挥重点产业进出口带动作用”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临时申请汽车出口许可。对符合条件的通过中欧班列等铁路运输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不按危险货物管理;动态调整汽车平行进口和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交易服务平台申请开通车辆转移待出口登记业务。二是在“四、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十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中提出,深化汽车出口“抵港直装”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车辆实行无干预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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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4月3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4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引进外资能级、加大外资发展要素支持、优化外商投资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
一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提升扩大开放水平。主要包括:推动更多领域开放和项目落地、支持重点区域率先对外开放。明确提出:支持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试。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扩大全球维修产品范围等。
二是提升引进外资能级,支持和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鼓励外资围绕本市3+6产业、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加快集聚总部、研发、国际品牌等高能级主体,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主要包括: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支持外资总部企业提质增能、推动外资研发中心加快发展、鼓励外资参与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绿色低碳升级。明确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产业政策、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改造等政策。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法依规享受资助和奖励。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采购设备按规定享受免退税优惠政策。鼓励外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支持更多高能级首店、新品落户上海,对当年在沪新开设的高能级首店、旗舰店,以及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全球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国际品牌纳入本市消费市场创新支持政策范围。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三是加大外资发展要素支持,围绕财税、投融资、金融、人员往来、进出口等方面提出支持或便利化举措,推动外资项目落地。主要包括:加大外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和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便利跨境投融资、促进外籍人士往来便利、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提升贸易能级。明确提出:强化外资项目专班和专员服务机制。支持各区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新增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给予奖励。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全市范围试点拓宽QFLP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简化外汇登记,实行余额管理。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推动本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社会应用便利化。完善本市RCEP企业服务咨询站惠企服务功能,面向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关税优惠、原产地规则、货物贸易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自然人移动等协定相关优惠措施的咨询服务。
四是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围绕加强投资促进服务,深化沟通交流,保护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主要包括:举办系列投资促进活动、加强“走出去”海外招商、深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完善涉外服务平台建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参与标准化工作。明确提出:开展“投资上海”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市、区可根据引资实际效果对投资促进活动予以支持。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建立驻沪外国商协会专员对接机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多语种服务。实现涉外服务专窗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许可等高频事项中英文在线办理功能。发挥好市、区两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工作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发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对于节能环保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
其中与汽车行业直接相关的有:在“二、提升引进外资能级(三)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中提出,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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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2批)公示 2023年4月4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
4月4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2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1《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52批公示)》的公示达标车型共4275款。其中,客车公示车型198款,乘用车公示车型21款,载货汽车公示车型2870款,牵引车辆公示车型327款,挂车公示车型859款。
附件2《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撤销车型汇总》中共有206款车型申请撤销。 |
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新措施 2023年4月7日 来源:公安部 |
4月7日上午,公安部召开“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有关情况。
据通报,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调研,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以高品质的交管服务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0项新措施分为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3个方面,涵盖车驾管办牌办证、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违法处理、驾驶人教育审验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等,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增进群众获得感。
推出3项深化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新措施,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更加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助力企业行业发展。
一是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在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新增21个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更加便利群众办理新车登记,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流通,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二是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对已实施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地方,仍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是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推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免试换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基础上,对申请换领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服役期间具备一定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
推出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进一步推进交通组织精细化、隐患治理精准化、事故处理便捷化,更好服务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根据公交车班次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在保障公交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具体专用时段、车辆类型及管理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二是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以农村地区隐患突出的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点段为重点,强化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科学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更好服务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三是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在全面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基础上,首批在36个城市试点应用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基于视频通话技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线视频报警处理,接警人员通过视频与当事人在线交互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并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减少群众在现场停留时间,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二次事故概率,让群众出行体验更加安心、舒畅。
推出4项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新措施,进一步优化交管线上服务体验,推出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精细化服务新需求。
一是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推出“交管12123”APP大字版,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更好满足老年人使用手机习惯和网上办事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办事便利服务。
二是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驾驶人需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申请,无需回到原申请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便利群众长途自驾休闲旅游生活,服务客货运输驾驶人异地工作需要。
三是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粤港澳两地牌车辆及其驾驶人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驾车出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四是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示。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简化申领检验标志流程,优化网上办事体验。
据介绍,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群众企业新期待新需求,研究推出更多惠民利企便利措施,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